(1)鑒于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中有更改原住宅建筑規范的狀況和部分裝飾裝修設計人員對建筑相關規范、規范缺乏掌握的現狀,從確保居住者生活安全和舒適方面考慮。
(2)有一些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為了更好地擴大套內使用面積,有的降低共用部分安全疏散口數量,延長室內至疏散出口距離,有的擅自拆改、占有共用部分門廳、走廊和樓梯間等,這種行為嚴重影響到了住宅樓的消防安全。
(3)關于住宅樓的消防設施、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安全疏散設施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已經明確規定。但目前的住宅樓裝飾裝修存有部分裝飾裝修設計人員和住戶的防火安全意識淡薄,在裝飾裝修設計或施工中經常會出現遮擋消防設施標志或影響到安全疏散通道正常使用等現象。
(4)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設計存有更改共用部分配電箱、弱電設備箱、給水排水管道設施的位置和規格的現象。這種設施的位置和規格是建筑設備設計從設施安全性和使用方便的方面確定的,更改它們的位置、規格或增加原設計負荷都可能會引發安全事故,并影響到使用效果。
(5)住宅樓室內對防護設施的規定是以居住者的安全性方面考慮并依據大量調查研究后確定的。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和《住宅樓設計規范》GB50096均對欄桿、扶手及其他防護設施做出了強制規定。
(6)住宅樓室內的空氣污染源主要有甲醛、氨、苯及其天然石材的放射性元素等,而這種元素大部分來自裝修材料。住宅樓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活度和濃度應符合國家標準《住宅樓設計規范》CB50096-2011中關于住宅樓室內空氣污染物限值的規定。
(7)有一些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為了更好地片面追求室內的視覺效果而封堵、擴大、縮小外墻窗戶或增加外墻窗戶、洞口等,更改或影響到建筑外立面,影響到城鎮建筑的整體形象和建筑的技術指標。
(8)現行國家標準《住宅樓設計規范》GB50096、《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的對住宅樓室內光環境、聲環境、熱環境、防水、防潮和空氣質量作了規定,這種規定是控制住宅樓室內環境質量的重要依據。
(9)住宅樓室內裝飾裝修設計中布置家具、設施時應空出滿足居住者活動的室內空間,其尺寸應方便居住者的使用。